为了加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宜春市水利局下发的《手机赌博官网_中国体彩网手机版app:加强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宜水质监字[2014]22号)及《手机赌博官网_中国体彩网手机版app: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研究,结合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现状,现就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制度:
一、人员安排和管理范围
1、人员安排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除质量监督站人员外按照各股室对口管理进行安排。即本股室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由该股室安排经质量监督培训的人员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每个股室不少于2人,并将落实人员报质量监督站备案。
2、管理范围
各股室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
建管股负责:小(2)型水库工程、小型水闸工程、乡镇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及防洪工程、5级堤防工程、总装机容量<2 MW水电站工程;
农水股负责:塘堰工程、小型供水工程、中小型灌区、中小型泵站、设计供水能力<10000t/d的单项集中供水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血防工程;
水保股负责: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防汛办负责: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小型引调水工程、单项工程概算总投资<1000万元其他水利工程(蓄滞洪区、防洪应急工程等);
质量监督站负责: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巡回监督检查,侧重重点工程督查。
二、工作职责
(一)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管理;
2、负责制订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年度计划,档案管理和工作总结 ;
3、调度和督促各股室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和配合各股室质量监督工作;
4、与上级质监部门对接,上传下达,完成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安排的工作;
5、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质量监督工作的资料和情况;
6、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书的签发,批复项目划分等工作。
(二)各股室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职责:
1、审查工程质量监督书,编制本股室负责的项目《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2、进行质量监督交底,审核工程项目划分;
3、开展工程质量巡查,填写质量监督巡查记录,下发整改通知;
4、编写质量监督简讯和质量监督报告;
5、负责质量问题及投诉处理;
6、核备、核定质量评定意见,整理质量监督档案资料并移交质量监督站归档等。
三、监督方式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采取以抽查为主的工作方式。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可根据受监督工程需要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质量“飞检”。
各股室质量监督人员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指导意见》(赣水质监字〔2013〕78号)的要求,做好项目日常巡查工作,及时、真实掌握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状况,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制止并督促整改到位。
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市质量监督站不定期组织各股室质量监督人员进行联合巡回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隐患排查等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飞检”工作指导意见》(赣水安监字〔2013〕36号)的要求,适时开展在建工程质量的“飞检”。
四、工作纪律
质量监督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每次到场监督人员不少于2人。日常巡查一般一月不少于二次,施工高峰期间根据工程进度增加巡查次数,专项检查一个标段不少于一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质量监督人员参加。
五、奖惩
质量监督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对在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质量监督人员,由质量监督站报请市水利局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从事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因不履行好监督职责,不能及时完成质量监督任务,经上级核查通报批评,或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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