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上级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本运管所能够坚持依法监管,压实行业与企业责任,强化源头监管,重拳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推进和提升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一、 基本情况
道路运输安全包括班线客运安全、包车客运安全、旅游客运安全、城市公交客运安全、出租客运安全、客运站场安全、道路普(危)货运输安全、机动车维修安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等九大项。道路运输安全工作线多、面广、量大,安全生产压力大。
全市拥有班线客运企业2家、客车264辆;
全市拥有旅游客运企业1家、旅游客车3辆;
全市拥有城市公交客运企业3家、公交车75辆;
全市拥有出租客运企业2家、出租汽车180辆;
全市拥有等级客运站场2家(长途车站、汽车南站);
全市拥有普货运输企业4114家、普通货车88530辆;
全市拥有危货运输企业14家、危货车辆1892辆;
全市拥有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60家;
全市拥有机动车驾驶员驾校19家、教练车650辆;
二、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安全培训与宣传。一是1月15日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了“全市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管理暨业务培训会”,4月2日在凤凰湖大酒店市汽协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上进行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专题培训讲座。二是6月组织全市两客一危、公交及普货企业负责人安全述职活动,集中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三是11月28日市运管所和市交警大队联合在新振兴公司举办了一场危货运输“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活动,12月19日召集全市22家平台商组织开展了全市货运车辆监控平台营运商管理工作会议。四是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安全宣传活动4次,发放“道路运输安全”宣传资料近1200份。
2、坚持检查与整治制度化。各科室一是能按年度检查计划履行安全检查,尤其“两客一危”行业基本做到每月一次安全检查;二是年内完成“春运”、“全国两会”、“清明节”、“五一假期”、“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中秋国庆及武汉军运会”、“安全整治”等系列专项安全整治行动。据统计,全年内共动2089人次,检查企业394家次,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验收出具《复查意见书》15份。
3、坚持约谈与整改常态化。一是各科室均能启动安全生产约谈机制,尤其“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约谈经常化;二是各科室均能坚持“监管+约谈+处罚”做法,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约谈”,即凡车辆违法违规经营的必须约谈、凡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必须约谈、凡企业安全生产存在较大隐患的必须约谈;三是各科室均能按照“整改必复查”要求,扎实做好安全隐患复查验收销号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据统计,年内启动安全约谈454次,对216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约70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5家,吊(注)销车辆424余辆(其中超限运输15辆)。
4、坚持倒查与整改同时化。高安营运车辆多,交通事故发生概率相对大。针对交通事故,一是所安委会牵头,督导相关科室做好事故企业停业整顿整改工作;二是积极配合省市工作组做好交通事故调查工作;三是严格“举一反三”事故教训通报落实,该吊销车辆运输资质的及时吊销,该函告上级吊销驾驶员上岗资质的及时函告、该行政处罚企业的及时处罚。据统计,年内启动2次交通事故停业整改、注销2车辆《道路运输证》。
5、坚持多地部门监管联动化。一是本运管机构与市交警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建立了安全监管联动机制,以联动检查、函告、曝光等方式,共同强化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认真对待异地管理部门函告,扎实做好情况核查、反馈,有力消除安全隐患。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营运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抄(函)告等仍较多。原因分析:一是企业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力度不够;二是运管机构整改处罚力度不大,震慑不够。
2、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能力与素质普遍偏低。原因分析:一是企业重效益轻安全观念较重;二是企业管理人员变动频繁,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或专职人员未做专职安全事情。
3、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普遍缺失,尤其普货运输较严重。原因分析:一是企业每月一次以上的安全学习与培训落实不到位;二是安全教育模式较落后,急需改进。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1、针对普货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抄(函)告”等数量突出,本运管要持之以恒坚持严管重罚措施。
2、争取上级支持,启动全市道路运输企业法人和安全主管及安全员安全培训活动,提高企业负责人基础安全工作能力和解决安全持证上岗问题。
3、管理部门主动曝光安全隐患思想观念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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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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