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社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社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组织社科界人员进行社会科学的基础理论应用对策研究,重点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其在当代的发展。
2.以高安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等研究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点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方向,为高安强市富民、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为学会提供咨询服务。
3.负责对市属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联络、协调和服务、指导工作。
4.组织学术活动与交流,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两年组织一次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活动。
5.制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科学规划;负责全市的国家、省和宜春市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审核及本市社会科学课题的申报、审核、审批管理。
6.负责组织编辑出版《高安社会科学》、《内部策论》、《社科信息》。
二、部门基本情况
社联2019年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2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2.9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7.16万元,下降14.28%;本年收入合计42.99万元,较2018年减少7.16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中途有人员调离。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99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2.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2.99万元,较2018年减少7.16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中途有人员调离;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2.9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36万元,决算数为4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9%。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29万元,决算数为3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8%,原因为有人员调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4万元,决算数为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住房保障支出2.93万,决算数为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28万元,较2018年减少4.17万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离。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1万元,较2018年减少2.99万元,下降16.89%,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离。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1万元,决算数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无变化,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1万元,决算数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降低4.03%,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离。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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