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护理费)对象公布名单
经批准,文昌村委会以下家庭纳10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护理费)范围,现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
民政部门监督电话:0795-5213386(县)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95-5289087(县)
乡镇 |
村居委会 |
享受成员姓名 |
享受人数 |
身份类别 |
供养形式 |
是否已脱贫户 |
生活自理能力 |
致贫原因 |
护理标准 (自理100元/人·月,半失能375元/人·月,失能1500元/人·月) |
实发金额(元) |
瑞州街道 |
文昌村 |
陈冬生 |
1 |
农村特困对象 |
分散供养 |
否 |
自理 |
年老 |
100 |
100 |
瑞州街道 |
文昌村 |
陈友生 |
1 |
农村特困对象 |
分散供养 |
否 |
自理 |
年老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