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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工作指南》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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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规范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证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2022年第42号令)、《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2021年第16令)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旨在进一步明确出租车经营许可所需材料办事流程以及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

一是明确了《工作指南》的适用范围。该《工作指南》的适用范围为:在我省范围内从事网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申请人办理车辆经营许可手续,取得网约车运输证或巡游车运输证。

二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条件。其中:网约出租汽车车辆许可需满足座及以下乘用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4条件,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许可需满足取得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等7条件

三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经营许可办理所需材料网约出租汽车车辆经营申请需提交身份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5项材料。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申请需提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等8项材料。

四是明确了出租汽车车辆办理审批时限。出租汽车车辆办理审批时限为材料齐全后3个工作日。

五是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提出了相关要求。申请人可通过“赣企通”或“江西交通”公众号等渠道线上提交办事申请,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设区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政务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并核验相关数据,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事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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