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江西省宜春市袁河、锦河、潦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4)年》,我市锦河无采区;锦河(高安段)基本列入了湿地生态保护红线,为保护锦河湿地资源,持续巩固河流全流域系统综合治理成果,结合实际,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辖区内继续实行河道采砂禁采。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4、《江西省宜春市袁河、锦河、潦河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4)年》
三、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全市各乡镇(街道、场、局、园区),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四、重要内容解读
1、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全市辖区内继续实行河道采砂禁采,在此期间内全市辖区内一律禁止河道采砂(洗砂、磨砂、堆砂)。
2、全市辖区内若发现非法河道采砂(洗砂、磨砂)行为,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查封、扣押采砂船舶(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将按法律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违反通告或聚众滋事、妨碍公务的河道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5-5285833。
4、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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