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水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科学配置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 组织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负责市管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负责全市河道采砂规划工作。参与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注册登记,安全鉴定、监测和维修保养、确权划界工作。
(六)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涉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街道)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一)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 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二)与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按规定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三)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市水利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办公地址:手机赌博官网_中国体彩网手机版app:瑞阳新区德远路瑞泰广场E座5层、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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