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宜春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 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 负责对全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 负责全市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如户外广告、道路占用、街容店面装修、城市绿化、景点景区、停车场、广场、重要公共场所设施、早点夜市等方面的管理,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市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区环境卫
生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市区洗车场所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市区环境卫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和考评。
(六)负责制定全市城市文明施工、余土调剂清运、散装建
材运输及工地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七)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城市户
外广告设置管理和户外广告资源经营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及城市空间等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设置审批及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污水处理、桥涵、夜景照明等
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负责破占道路管理、审批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停占道管理;负责市政维护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监督和验收。
(九)负责全市风景园林、城镇绿化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
绿化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负责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绿化及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的管理;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和单位庭院绿化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审查、监督和验收;参与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十)负责城市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热能供应及其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对城市经营和使用燃气(含煤气、液化石油气)及燃具、热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业管理;负责燃气站点的规划布点及建站审批;负责燃气行业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
(十一)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十二)负责城市市场物业管理;负责城市市场的规划、建
设、维护、管理以及市场建设工程项目审核、预决算审查、质量监督和验收。
(十三)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项目
方案的评审;对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工程管理和建设市场规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各类执业资格管理和科技人
才队伍及职工教育培训;负责系统内信息、微机处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编制和报批本市城市维护、建设项目资金及其
它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级市政设施配套费等城市管理方面依法应征收费用的收缴。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手机赌博官网_中国体彩网手机版app:碧落路21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795-5283405
主要负责人:贾秋根
附件: